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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消除公眾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歧視

立法會二十題:消除公眾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歧視
*********************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多名精神病康復者向本人反映,他們在就業和社區生活方面遭到歧視和孤立,嚴重阻礙他們康復及融入社區。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精神病康復者的失業率為何,以及是否較整體失業率高;若知悉,詳情為何;若不知悉,會否就精神病康復者的失業率、失業原因及所需支援進行調查及研究;

(二) 是否知悉,去年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接獲多少宗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作出的投訴,主要涉及哪些範疇;鑑於平機會過往 曾就精神病患者遭受歧視的情況進行研究及提出多項建議,有哪些平機會過往提出的建議未獲接納及落實;平機會有否計劃作出跟進;及

(三)去 年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投放於消除公眾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歧視方面的開支為何;鑑於本會議員及團體多次在本會委員會會議上指出,政府在公眾教育上力度不足, 未能推動市民接納精神病患者,當局有何新的改善措施;會否考慮仿效英格蘭及澳洲推出計劃,鼓勵傳媒就精神病及精神病患者作出負責任和準確的描述;鑑於英格 蘭在副首相辦公室轄下設立消除社會孤立組,以解決精神病患者被社會孤立的問題,政府會否仿效,設立同類高層次機制?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為殘疾人士(包括精神病康復者)提供平等機會,協助他們融入社會。在法律框架方面,《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保障個人免因其殘疾而受 到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作為《殘疾歧視條例》的法定執行機關,負責確保殘疾人士應有的權利得到保障。此外,《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亦保 障精神病人的權益。在公眾教育方面,政府致力提高公眾對精神健康的認識,消除歧視,促進社區人士對精神病患者的接納,協助精神病康復者重新融入社會。就劉 慧卿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為協助有關的政策局、政府部門及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士制訂政策和規劃服務,政府統計處定期進行有關殘疾 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全港性統計調查(調查)。最新一輪的調查在二○○六至二○○七年間進行。根據是項統計調查的結果,有精神病/情緒病人士(註)的失業率 為14%,而香港在二○○七年整體人口的失業率則為4%。政府有關部門(例如勞工處、社會福利署(社署)等)會參考有關的統計數據,以便向精神病康復者提 供適當的就業支援。

(二)平機會在二○一○年接獲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作出的投訴數字及其所涉及的範疇載列於附件。

平機會曾於二○○二年就本港精神病患者對歧視的看法及體會進行深入研究。該研究的結論是:精神健康護理服務的成效,建基於許多因素上,包括公眾的接納、 有成效的服務、有效藥物的供應、支援和法律服務的提供、職業與康復服務等。該研究亦提出多項具體建議,當中包括為患者家庭成員提供支援、以證據為本和顧客 為主的方法提供醫護服務及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新一代精神科藥物等。研究亦建議政府成立「精神健康委員會」,統籌精神健康範疇內的政策制定、活動、研究 和公眾教育等工作,及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權利。

政府認同研究提出的多項建議,並且正朝覑同一個發展方向,不斷加強為精神病患者、康復者 及其家人提供的醫療及社區支援服務。就設立「精神健康委員會」的建議,現時,食物及缳生局(食缳局)負責統籌有關精神健康的政策和措施,並就此與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緊密合作,協調醫院管理局、缳生署、社署等各政府部門和機構推行有關措施。我們致力以跨專業和跨界別團隊的方式,為精神病患者提供醫療和康 復服務。食缳局亦設有一個跨界別的「精神健康服務工作小組」,協助政府檢討精神健康服務。工作小組由食缳局局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學者及相關專業人士和服 務提供者。食缳局將會繼續強化在精神健康事宜上的統籌角色,與各部門和機構緊密合作,以制訂適切的政策和措施。

(三)政府一直致力推廣精神健康,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提升市民大眾(包括傳媒)對精神健康的認知和了解,並促進市民接納精神病康復者,從而協助他們融入社會。

勞福局在二○一○/一一年度,用以推廣精神健康和促進市民接納精神病康復者的公眾教育活動開支約320多萬元。自一九九五年起,勞福局每年與超過20個 政府部門、公營機構、非政府機構和傳媒合辦「精神健康月」活動。期間,我們舉辦了全港性和分區的宣傳活動,包括與傳媒合作就精神病及患者作出正面的報道、 在電視及電台播放特輯節目、宣傳短片/聲帶、在報章刊登特刊,以地區居民為對象的宣傳活動等,藉以提高市民對精神健康的認識,和加強社會對精神病康復者的 接納。我們會繼續在二○一一/一二年度舉辦精神健康月活動。另一方面,在二○一一/一二年度,勞福局會繼續加強推廣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精神及核心 價值,並大幅增加相關公眾教育活動的撥款由200萬元至1,250萬元。這些公眾教育活動的主題,包括促進精神健康和幫助精神病康復者全面融入社會。

此外,社署於二○一○/一一年撥款約1億3,500萬元,在各區成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為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顧者和區內居民,提供由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及以地區為本的支援服務,當中包括舉辦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以加強社區人士對精神健康的認 識及消除公眾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歧視。截至二○一一年三日三十一日止,各綜合社區中心共舉辦了1 075個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目的是提升社區精神健康意識,有近79 000人次曾滨與各相關活動/項目。

醫院管理局亦恆常地透過其 精神科服務推廣精神健康,例如透過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服務、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社區支援計劃和「思覺失調」服務計劃等,為未成年人士及其家長等灌輸精神健康知識。與此同時,缳生署製作了一系列健康教育學習資料及視聽教具,以及設有24小時電話錄音資訊熱線和網頁,發放有關精神健康的信息,內容涵蓋情緒管理、壓力處理及建立自我形象等,促進市民心理社交健康。

就設立「消除社會孤立組」的建議,正如上文提及,政府會繼續加強公眾教育,建立共融社會,消除歧視。而平機會作為《殘疾歧視條例》的法定執行機關,會繼續確保殘疾人士應有的權利得到保障,並積極推行公眾教育,以促進殘疾人士的平等機會。

註: 根據統計調查採用的定義,「有精神病/情緒病人士」是指任何人士經醫學角度評估測試診斷有精神病/情緒病(包括精神病康復者)或在統計時曾經/正接受精神 科醫生治療或提供予精神病康復者的康復服務(例如精神科專科診所、私家精神科醫生、中途宿舍及精神科社康護理服務)。該項統計調查並沒有精神病康復者的獨立統計數字。(香港政府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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